学院党校工作计划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党校如何制定工作计划?下面是店铺收集整理的学院党校工作计划,欢迎阅读。
学院党校工作计划篇一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的总体部署,主动适应“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以拓展理论视野、坚定理想信念,增强领导本领、提高发展水平,服务中心工作、培养优质人才为重点,进一步做好建党培训、干部培训、党建研究工作,丰富内容,改进方式,构筑平台,拓宽面向,规范制度,提高质量,努力促进党员队伍、干部队伍的素质提升,为特色鲜明的研究型大学建设提供先进的思想引领、坚实的政治保证、强大的力量支撑。
二、重点工作与主要目标
1、加强制度规范,提高党校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⑴以校“十二五”党建规划、第四轮任期目标责任制提出的党校培训目标为导向,贯彻校第三次党代会对党校培训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筹划落实xxxx年度党校教育培训任务,明确培训重点,创新培训路径,推进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⑵着眼于促进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积极构架管理干部大培训的格局。按照我校《加强干部培训工作的意见》,构建分类分层的干部培训机制。会同组织部制定我校处级后备干部培训方案,促进年轻干部健康快速成长。加强干部在线学习中心的平台建设,优化学员管理办法。结合落实干部述学、评学、考学制度,加强干部培训学分制考核,逐步规范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管理。
⑶贯彻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意见》,围绕理念信念教育,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党校培训体系。按照我校《学生
预备党员培训办法》,统筹培训资源,优化培训方式,着力提高学生党员队伍的质量。进一步加强对分党校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监控,健全和完善分党校工作信息报送和学员网考制度。
2、加强师资建设,打造党校教育培训骨干力量
⑴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组织邀请校处两级领导参与党校干部培训授课,交流领导艺术,传授管理经验,提高干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学者作培训报告或管理讲座。
⑵根据大学生建党工作的需要和完善培训体系的实际,加强学生建党培训师资力量的建设,充实数量,提高质量,突出政治引领,突出党性修养,突出理想信念,建立具有学校特色的党校教育培训师资骨干队伍。
⑶推进党校师资的教研活动,围绕提高教育培训质量,组织党校教员开展集体备课、学习交流、外出考察等活动,积极探索教育培训内容、形式、手段的改革创新。
3、加强平台建设,提高党校教育培训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⑴加大力度建设好“江南大学笃学网”。在调整网站构架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维护,及时提供优质的教育视频课件资源,积极推荐优秀的阅读文章书目。加大党校培训信息和学员培训成果的交流,增强网络互动性。
⑵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培训网”搞好共建“江南大学管理干部在线学习中心”的新一轮合作,确保干部培训平台的平稳运行。按照有利于干部教育培训自主化、常态化的要求,加强平台学员的学籍管理,完善学习情况反馈机制,提高培训实效。
⑶进一步加强“江南大学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在线学习中心”的建设。为政治上有追求的广大优秀学生营造良好的党的知识学习氛围,调动学员接受教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加强学习中心的教务管理和系统维护,及时更新网考题库,着力提高网考质量。
4、加强业务建设,加大党校分层分类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
⑴改革培训模式,创新培训方法。积极探索党校分层分类培训党员和干部的管理模式,根据事业发展和形势变化的需要,不断丰富党
校培训的内容体系,着力提高党校培训的成效。
⑵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加强干部培训工作的意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不同管理职位的干部培训。年内,协同组织部举办中层干部理论培训班、处级后备干部培训班、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班各1期,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学院、单位)举办条线管理干部业务能力分类分层培训班若干期。
⑶发挥校院两级党校职能,组织开展系列建党培训。举办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2期(每学期1期);举办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2期(每学期1期);举办本科新生党员培训班1期(下半年);举办教职工发展对象培训班1期(下半年)。
5、加强实践探索,推进党建理论研究工作迈上新台阶
⑴结合新形势下学校推进党建实践、加强理论研究的实际,把握重点,营建氛围,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加强党建研究,推动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善于学习、乐于研究、敢于创新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⑵承担江南大学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秘书处的职责。加强课题研究工作管理,做好xxxx年研究课题的结题与交流,促进成果转化。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提出xxxx年立项课题,落实研究任务。
⑶依托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无锡党的建设研究基地”,承担基地办公室的职责。加强课题管理,强化优质论文的发表,强化研究成果的转化,强化政策建议的提出。全面完成xxxx年、xxxx年立项课题的结题验收,做好《xxxx年无锡党建研究论丛》和《xxxx年无锡党建研究论丛》的出版发行工作。立足无锡争创全省党建工作最佳实践区和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的部署,整合校内外党建研究骨干力量,全面落实xxxx年立项课题的研究任务。在承办宜兴市公用事业系统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基础上,探索基地培训职能,整合校内外培训资源,促进校地合作向纵深发展。
中共江南大学委员会党校
xxxx年3月25日
学院党校工作计划篇二
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分党校本着提高大学生对党的认识,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的原则,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党员干部进行党的理论知识培训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为培养出我国IT产业多层次、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工程型”与“应用型”软件人才做好坚实的思想政治工作。
培训对象
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学院在读本科、硕士学生,经本人提出入党申请,并自愿接受党校培训者
培训宗旨
按照十六大党章章程,高举“三个代表”理论旗帜,全面培养、提升入党积极分子党性修养,为发展和壮大学生党员队伍提供必要的人选。
学员守则
1)党校学员必须努力提高对党校学习重要性的认识,端正学习态度。
2)认真遵守党校纪律,完成党校规定的学习任务。
3)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做好学习笔记和报告记录。讨论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紧紧围绕讨论题发言,认真搞好总结交流,保证质量。
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努力提高政治觉悟,学会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各类问题,学会做好周围同学的政治思想工作。
5)努力做到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项制度,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反思和规范自己的言行
考核总结
1)按照要求参加了每次课程培训且有详细笔记的学员均有资格参与考核
2)考核分三方面:学习态度、学习效果、创新。学员需要上交一
篇学习总结和课堂笔记,并进行闭卷考试,成绩各占50%3)无故缺课、抄袭笔记、抄袭总结、考试舞弊及闭卷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均不能予以结业
坚持联动联合统分结合资源整合——四川省绵阳市市县一体推进县级党校分类建设王仕军蒋少国
近年来,绵阳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县级党校分类改革“一年全面推进、两年基本改善、三年总结提升”决策部署,坚持联动联合、统分结合、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市级党校龙头作用,市县协同发力,通过市县党校一体办学,引导和加强县级党校建设。
坚持联动联合,强化制度引领。市县联动统筹谋划。每年底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县两级党校对标全省《市县级党校主体班班次办学规范(试行)》,按照“应统尽统、应办尽办、办就办好”工作要求,统筹制定年度调训计划,确保班次设置规范一致、调训计划步调一致。实行一体施训。出台《市区党校一体化办学主体班次工作规程(试行)》,集中办公、统筹调度、轮值主持,对同一类型、同一对象班次实行一体施训,县区轮值主办。3年来,市县联合举办一体统筹培训班17期59个,培训学员2.8万余人次,统筹一体办学改革成效凸显。坚持测试规范管理。出台《市县级党校主体班政治理论水平测试运行办法》《主体班学员量化考核办法》等5项管理制度。市县党校主体班学员“凡训必测”,测试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职晋升重要依据;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全流程化服务、全方位严要求”,一体培训教学管理规范有序。
坚持统分结合,强化规范运行。强化指导分层设班。对学制1个月以上及部分重点专题班次,采取“市级主导、市县一体”方式举办;对具备一体培训的主体班次,采取“市级协调、县际联合”方式举办;对不具备一体培训条件的主体班次,采取“市级指导、各县自主”方式举办。3年来,市委党校主导举办班次16个,协调举办28个,指导举办37个。注重统筹分类设置课程。对党的创新理论、经典著作、中央及省市最新精神专题辅导等核心课程,实行“统一设置、大班教学、小班讨论”,务求入脑入心;对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班次,实行“分类设置、小班教学、大班交流”,不断提升教学针对性实效性。开展“我是科技城追梦人——党性教育微讲堂”“学员读书荐书分
享”“主题文艺汇演”活动,引导市县学员切磋交流、学学相长。分摊经费提质增效。统筹一体办学班次经费,遵循“经费统账、支出统付、资金分担”原则,按“市县共同部分以市为主、县县共同部分按比例、其余部分各自承担”方式分摊,实现县级党校教学质量倍增、干部教育费用支出大幅降低的良好效果。
坚持资源整合,强化整体合力。整合优化师资力量。统筹全市党校、高校、科研院所专家教授以及各级领导干部、优秀一线工作人员专兼职师资资源,打造优秀师资库,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深入实施师资提能计划,市县党校持续开展结对帮扶、双向挂派,定期组织集中培训、研讨交流,全市党校系统师资专业能力大幅提升。整合开发课程体系。市委党校牵头打造党的理论和党性教育通识课程,各县突出特色,坚持“一地一品牌”,因地制宜开发党性教育及特色精品课40余门。建立实践练兵机制,“以赛促教、以赛提能、以评促建”,定期开展全市党校系统精品微课评选,择优向上推荐。近年,入选省委组织部“三好”课程、省委党校精品课程等10余门。整体打造教学点位。制定《现场教学点管理办法》,明确现场教学点遴选、开发、建设、运行、退出工作程序及标准要求。发挥“两弹一星”干部学院“火车头”作用,辐射带动江油王右木纪念园、北川5·12汶川特大地震纪念馆、盐亭袁诗荛烈士纪念园等特色教学点协同发展,着力构建现场教学矩阵。(作者单位:四川省绵阳市委党校)
推进县级党校分类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党校工作水平
当前时间1:21时长2:02加载完毕:82.38%0:071:21剩余时间-0:415月18日至20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莫怀学深入通川、达川、万源等县(市、区)调研县级党校分类建设工作,并组织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达州市县级党校分类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调研中,莫怀学指出,县级党校直接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实施县级党校分类建设计划,对于加强基层干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按照省委和市委统一部署,把推进县级党校分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高点站位认识县级党校分类建设工作,准确把握分类建设的根本遵循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重要前提是因地制宜科学分类,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要科学合理确定党校分类建设模式,认真落实省委“一年全面推进、两年基本改善、三年总结提升”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现有办学条件、区位特点、覆盖规模、资源禀赋等因素,对各区县改革的路径和方式进行综合考虑、反复研究,制定出台符合达州实际的《实施方案》。要不断提高县级党校办学质量,坚持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环境兴校、从严治校,以此次分类建设为契机,超前谋划、系统规划好党校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目标,进一步整合区域培训资源、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党校功能布局,同步推进师资人才引进、精品课程打造、名师队伍培育、管理机制改革、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县级党校工作水平。
许国斌、唐廷教、何洪波参加调研。
达州观察|符代君
各县市区台
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10.25?
【文
号】
【施行日期】2019.10.25?
【效力等级】条例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组织建设
正文
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2019年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19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党校(行政学院)事业的领导,提高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校(行政学院)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第三条
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主要目标,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服务。
第四条
党校(行政学院)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校姓党,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化问题导向,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三)坚持质量立校,积极探索和遵循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规律和干部成长规律,提高教学、科研、咨询和管理水平;
(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办学活力;
(五)坚持从严治校,大力弘扬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
第五条
党校(行政学院)的基本任务是:
(一)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干部、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党员,开展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师资培训;
(二)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承办党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四)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
(五)以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为主要目标,在国家批准的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内开展学位研究生教育;
(六)开展同国(境)内外有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七)参与党委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
(八)完成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党校(行政学院)对学员的教育培训目标是:
(一)坚持对党忠诚,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锻造过硬党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四)敢于担当作为,勇于开拓创新,具有斗争精神,善于分析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
(五)全面增强工作本领,具备胜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要求的知识和能力;
(六)严守纪律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第二章
党校(行政学院)的设置和领导体制
第七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分别设立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市(地、州、盟)委党校(行政学院)、县(市、区、旗)委党校(行政学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各师(市)党委设立党校(行政学院)。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党(工)委,可以设立党校。
第八条
各级党委是办党校(行政学院)、管党校(行政学院)、建党校(行政学院)的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应当加强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领导:
(一)把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每年专题研究党校(行政学院)工作;
(二)制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的规划和政策,把干部的培训和使用结合起来,将干部培训考核情况作为干部任职、晋升、管理的重要参考;
(三)选优配强党校(行政学院)领导班子,把优秀干部充实到班子中来;
(四)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讲课、作报告和与学员座谈的制度,每年领导干部讲课总课时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20%;
(五)加强党校(行政学院)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培养、经费保障、现场教学基地建设等,支持党校(行政学院)实施综合性的教学科研、决策咨询、管理服务创新;
(六)定期召开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会议,交流经验,部署工作;
(七)将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纳入党委党的建设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列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内容。
第九条
党校(行政学院)实行校(院)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院)委会〕领导体制。校(院)委会全面领导校(院)工作,委员由同级党委(政府)任命。校(院)委会工作由校长(院长)或者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副院长)主持。
第十条
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一般由同级党委书记、副书记或者组织部部长兼任。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副院长)按照同级党委部门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并作为同级党委成员提名人选。主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副院长)一般从教学科研队伍中选拔产生。
第十一条
上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加强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业务
指导:
(一)市(地)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牵头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建设和发展规划;
(二)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调研检查,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科研、智库建设、师资培训、服务保障等工作进行调研,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制定科学的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工作进行评估;
(五)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材编写、学科建设、科研课题立项等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第十二条
加强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和基层党校建设。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应当将党员集中培训作为重要任务。深化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分类建设计划。对办学困难的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和基层党校应当给予政策支持。
第三章
班次和学制
第十三条
党校(行政学院)的班次主要包括进修班、培训班、理论研修班、专题研讨班和师资培训班等。
第十四条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根据干部培训计划举办进修班,完成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任务。进修班学制一般不少于1个月。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主要培训省部级领导干部、厅局级领导干部、中管企业负责人、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负责人和县委书记。
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主要培训厅局级领导干部、县处级
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
市(地、州、盟)委党校(行政学院)主要培训县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乡科级领导干部。
县(市、区、旗)委党校(行政学校)主要培训乡科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基层党员。
第十五条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举办相关培训。
第十六条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根据干部培训计划开设中青年干部培训班。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主要培训厅局级和部分县处级正职中青年干部。学制一般不少于4个月。
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主要培训县处级和部分乡科级正职中青年干部。学制一般不少于3个月。
市(地、州、盟)委党校(行政学院)主要培训乡科级中青年干部。学制一般不少于2个月。
县(市、区、旗)委党校(行政学校)主要培训基层中青年干部。学制一般不少于1个月。
第十七条
根据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需要,在党校(行政学院)举办各类专题研讨班。学制一般不少于5天。
第十八条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少数民族较多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可以开设相应的民族干部班次。
第十九条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可以举办主要以从事理论工作的厅局级、县处级干部为对象的理论研修班和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骨干为对象的师资培训班。
第二十条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依法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可以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管理。
第四章
教学工作
第二十一条
教学是党校(行政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布局应当坚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和首要任务,着眼于提高党的领导干部的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和执政本领,以掌握理论创新最新成果为重点夯实学员的理论基础,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观念和改进作风为重点加强学员的党性修养,以把握时代特征和国际经济政治形势为重点拓展学员的世界眼光,以强化全局观念和应对复杂局面为重点培养学员的战略思维。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不断充实和创新教学内容,优化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布局,地方党校(行政学院)可以开设体现地方特色的教学课程。
第二十二条
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应当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业主课地位。市(地)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安排中,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的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70%。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主体班次都应当设置党性教育课程,党性教育课程的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20%,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1个月以上的班次应当安排学员进行党性分析。
第二十三条
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应当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专业水平,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进修班的教学以引导学员运用所学理论研究重大现实问题、指导工作实践为主。
培训班的教学系统安排理论教育、党性教育、能力培养和相关知识的学习。
理论研修班的教学以引导学员系统学习研究党的基本理论、提高理论素养为主。
专题研讨班的教学主要围绕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重要工作确定相关专题,开展集中研讨。
师资培训班的教学以提高教学水平、学科水平和管理水平为主。
根据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任务分工,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的教学资源。
第二十四条
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努力创新教学方式,大力推行研究式教学,综合运用讲授式和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互动式教学方法,加大案例教学力度,推动案例库建设。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互动式教学课程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30%。加强在线学习平台建设,积极发展网络培训,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
第二十五条
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加强教学的组织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教学实施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学习考核体系和教学效果评估体系。
第二十六条
学科建设是加强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工作、提升师资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建设。党校(行政学院)学科建设应当重点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加强党性教育学科建设,积极扶持教学急需且相对薄弱学科,逐步形成突出党校(行政学院)特色、满足干部培训需要的学科体系。
第二十七条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加强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学科建设的协作,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学科建设。
第二十八条
教材建设是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的基础工程。党校(行政学院)应当根据教学需要组织编写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具有党校
(行政学院)特点的教学大纲和系列教材,建立与教学布局相适应的党校(行政学院)教材体系。
第五章
科研工作和决策咨询
第二十九条
科研工作是党校(行政学院)发展的基础支撑。科研工作应当密切关注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加强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为提高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质量服务,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
第三十条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经批准设立的地方党校(行政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应当在推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中走在前列。
第三十一条
党校(行政学院)决策咨询工作,应当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及时反映重要思想理论动态,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推动教学培训、科学研究与决策咨询相互促进、协同发展。
第三十二条
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工作和决策咨询应当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政治立场坚定性和科学探索创新性的有机统一,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严明政治纪律,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
第三十三条
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创新科研服务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符合党校(行政学院)特点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鼓励教职工、学员参与决策咨询工作,重视科研和决策咨询成果的考核和评价,推动决策咨询成果的转化应用。
第三十四条
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工作和决策咨询工作应当面向社会,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和政策研究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第三十五条
加强党校(行政学院)之间的科研和决策咨询建设协作,充分
发挥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的整体优势。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制定科研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
党校(行政学院)出版机构及报刊等出版物、新媒体是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重要阵地,应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切实发挥思想引领作用,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服务。
第六章
开放办学
第三十七条
开放办学是提高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水平的重要途径。积极扩大国内交流与合作,发展对外开放办学。对外开放办学应当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对外工作大局,增强国家安全意识,遵循以我为主、为我所用、互学互鉴原则。积极参与对外话语体系建设,注重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讲好中国故事。
第三十八条
以多种方式开展同国(境)外学术研究机构、智库、政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等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强同发展中国家交流与合作,构建具有党校(行政学院)特色的学术理论传播和国际合作平台。
第三十九条
选派教学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赴国(境)外学习、讲学、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邀请国(境)外学者和知名人士到党校(行政学院)访问、讲学、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举办或者参加国际会议、论坛。
第四十条
开展国际合作培训工作,创新培训机制和方式,建立培训课程体系,提高培训质量。
第七章
学员管理
第四十一条
学员管理是实现党校(行政学院)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按照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要求,严格培训规定,健全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果。
第四十二条
学员管理包括党性教育、学习管理、组织管理和生活管理。党性教育应当贯穿学员管理全过程。学习管理应当加强导学、促学、督学,引导学员
完成学习任务。组织管理应当完善并且严格学籍、考勤等制度,注重发挥学员临时党支部和班委会作用。生活管理应当严格校规校纪,开展健康文体活动。
第四十三条
党校(行政学院)各个班次设专职组织员或者班主任,负责学员管理工作。组织员或者班主任由相应级别的干部担任。
第四十四条
党校(行政学院)各个班次应当建立学员临时党支部,在校(院)委会领导下和学员管理部门指导下,组织学员开展政治学习,对学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第四十五条
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学员派出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严格调训、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制度和机制。
第四十六条
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加强对学员培训情况的考核,全面考核评价学员的学习态度和表现、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情况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考核情况向党委组织部门反馈。
学员在校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四十七条
党校(行政学院)应当严格执行学员请销假制度。累计请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总学习天数的1/7,超过的应予退学。
第四十八条
党校(行政学院)学业证书是学员在校学绩的凭证。学员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的,取得党校(行政学院)学业证书。因故未按照规定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培训或者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及时补训。补训合格的,取得党校(行政学院)学业证书。
第八章
人才队伍建设
第四十九条
人才队伍建设是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的关键。应当根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工作的需要,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适应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要求的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人员队
伍。
第五十条
党校(行政学院)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是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实施“名师工程”,培养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高素质教学科研人才。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应当做到:
(一)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行政学院)事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注重调查研究,勇于理论创新,具有较强的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能力;
(三)学风严谨,品德高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遵纪守规。
第五十一条
按照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加强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完善学习进修、交流锻炼等培养机制;营造在教学方式方法和理论研究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的良好环境;引进政治素质好的高水平专家学者和有志于党校(行政学院)事业的优秀干部等人才;选聘政治素质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先进典型人物、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建立健全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条
逐步建立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符合党校(行政学院)发展特点的教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具有党校(行政学院)特色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师资考核评价体系、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办法,有序推行教师竞聘上岗,形成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党校(行政学院)教师纳入各级人才政策支持范畴,享受国家规定的同级国民教育教师有关的各种待遇。建立健全与教学科研、智库建设、管理服务等岗位职责目标相适应的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第五十三条
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帮助党校(行政学院)做好优秀干部、人
才选调工作,建立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内外交流制度。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为党校(行政学院)输送和引进人才提供条件。
第九章
校风和学风建设
第五十四条
良好的校风和学风是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不断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校规校纪,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的原则和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五十五条
党校(行政学院)教师承担着教育培训执政骨干的重要责任,更应当坚持教育者首先受教育,严格要求自己,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学员。党校(行政学院)应当严格教学、科研和管理纪律,对师德师风不良或者不适宜从事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调离党校(行政学院)。
第五十六条
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倡导崇尚学习、勤奋学习的风气。聚焦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鼓励教师与学员之间、学员相互之间切磋交流,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
第十章
机关党的建设
第五十七条
党校(行政学院)建立机关基层党组织。机关基层党组织在上级机关工委和校(院)委会领导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为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第五十八条
党校(行政学院)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书记一般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党员人数和所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
第五十九条
校(院)委会应当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
人是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党组织书记是机关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第十一章
办学保障
第六十条
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是党校(行政学院)各项工作运转的重要保障,应当按照管理科学化和服务规范化的要求进行改革,提高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
第六十一条
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级财政应当加大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中央财政应当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相关地区可以统筹中央补助和自有财力加大对党校(行政学院)的经费投入。
第六十二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重视党校(行政学院)基础设施建设。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室、宿舍、食堂和图书馆等设施是干部教育培训必需的基础设施,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性资金等途径解决。
第六十三条
党校(行政学院)信息化建设是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重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和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智慧校园”建设。
第六十四条
党校(行政学院)应当重视图书馆(室)建设,加强图书文献、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开发,积极推进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工作。
第六十五条
党校(行政学院)应当重视校(院)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具有党校(行政学院)特色、突出党性教育主题的文化活动。
第十二章
执行与监督
第六十六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学员所在单位和学员本人,应当严格执行本条例,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
监督。
第六十七条
各级党委应当对本条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党委统一部署和协调下,上级党校(行政学院)会同有关部门对下级党委以及党校(行政学院)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于违反本条例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地方党校(行政学院)设立的分校、副省级城市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按照本条例执行。党政部门、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设立的党校,参照本条例执行。其他培训机构具有党校(行政学院)性质的,也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六十九条
本条例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
本条例自2019年10月25日起施行。2008年9月3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中共中央印发《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11.01?
【文
号】
【施行日期】2018.11.01?
【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组织建设
正文
中共中央印发《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2018年11月1日)
干部教育培训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不断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前进,结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为最高政治原则,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本,以全面增强执政本
领为重点,突出政治训练、政治历练,把提高政治觉悟、政治能力贯穿全过程,坚持政治统领、服务大局,坚持以德为先、注重能力,坚持精准培训、全员覆盖,坚持改革创新、共建共享,坚持联系实际、从严管理,围绕建立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着力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高质量教育培训干部、高水平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的理论教育更加深入,使之系统权威进教材、生动有效进课堂、刻骨铭心进头脑,广大干部马克思主义水平和政治理论素养不断提高,“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进一步坚定,“四个服从”成为普遍自觉,思想行动高度统一。
——党性教育更加扎实,广大干部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思想觉悟、政德修养、品行作风进一步提高,信仰之基、从政之基、廉政之基进一步牢固。
——专业化能力培训更加精准,广大干部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明显增强,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的专业精神进一步提升。
——知识培训更加有效,广大干部履职的基本知识体系不断健全、知识结构不断改善、综合素养不断提高,复合型领导干部的培养取得新进展。
——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改革更加深化,干部素质培养的系统性、持续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增强,具有先进培训理念、科学内容体系、健全组织架构、高效运行机制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不断完善。
(三)重要指标
1.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5年内参加党校(行政学院或者行政
学校,以下简称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或者550学时以上的培训。科级以下干部每年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不同类别干部每年达到一定的调训率、参训率和人均脱产培训、网络培训学时数。
2.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2至3年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至少接受1次系统理论教育和严格党性教育,5年内累计不少于2个月;一般每年参加1次1周左右的专业化能力专题培训。
3.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省、市两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安排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为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70%。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主体班次都要设置党性教育课程,1个月以上的班次要安排学员进行党性分析,确保党性教育课程不低于总课时的20%。
4.省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次中,领导干部讲课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20%,运用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辩论式等互动式教学方法的课程比重不低于30%。
二、全面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
(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干部教育培训最突出的位置。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主课,作为干部学习的中心内容,不分心、不走神、不偏离,长期坚持、持续发力,精耕细作、不断深化,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坚持
中长期系统培训与短期专题培训相结合,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培训。
(二)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组织干部研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著,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宽广视角,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邃理论源泉、深厚文化底蕴、丰富实践基础、强大真理和人格力量,深刻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世界意义,深刻把握“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科学体系和丰富内涵,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水平和政治理论素养,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检视思想言行,真正筑牢理想信念、增强履职本领、提升品行作风,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着力提升学习培训效果。研究制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学大纲,构建较为完备的课程体系。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组织编写第五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定期对理论骨干师资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培训,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开设学制一年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研修班。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教学研究,组织教师分专题分领域开展理论攻关、集体备课,推动研究成果进课堂,着力提高教师用学术讲政治的水平。注重研究式教学,增加自学和研讨时间,列出自学书目,组织学员研读原著、研究问题;在加强自学基础上,组织学员深入研讨,安排教师导读,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开发一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教学案
例和现场教学点。深入研究理论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搭建理论学习网络平台,不断增强理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
(四)建立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干部脱产学习进修制度,制定新一轮领导干部5年脱产进修计划,精心组织选调干部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脱产培训,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重要岗位的干部实行点名调训。建立健全干部在职自学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干部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完善理论学习考核激励机制,强化述学、评学、考学措施,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衡量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
三、完善培训内容体系
(一)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在大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的同时,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原原本本学习和研读经典著作,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自觉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分析解决问题,增强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真正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二)党性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加强党章学习培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党章、模范践行党章、忠诚捍卫党章,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加强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强化
廉政教育,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引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党的宗旨和作风教育,引导干部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决反对“四风”,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党内政治文化教育,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引导干部自觉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党史国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世情国情党情教育,结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开展党性教育,引导干部传承红色基因,永葆政治本色。开展政德教育,引导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追求高尚情操、坚守道德底线、远离低级趣味、引领时代新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学习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不断提升精神境界。
(三)专业化能力培训。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等,聚焦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七大战略”、打赢“三大攻坚战”和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组织开展务实管用的专题培训,引导和帮助干部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锤炼专业作风、培育专业精神,不断提高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实施“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
(四)知识培训。着力培养又博又专、底蕴深厚的复合型干部,使之做到既懂经济又懂政治、既懂业务又懂党务、既懂专业又懂管理。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建和哲学、历史、科技、国防、外交等各方面基础性知识学习培训,开展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知识新技能学习培训,帮助干部完善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基本
知识体系,提高科学人文素养。抓好总体国家安全观、统战、民族、宗教、金融、保密、统计、城市规划管理、质量发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产权、心理健康等方面学习培训。加强形势任务教育,引导干部统一思想、把握大局,居安思危、坚定信心。
四、优化分类分级培训体系
(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围绕培养造就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执政骨干队伍,以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为根本,以提升专业能力为重点,突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培训。
主要措施:(1)党中央就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定期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2)中央组织部每年安排不少于500名省部级干部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进行系统理论学习;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名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领导班子成员,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参加1次1周左右的专业化能力专题培训;每年安排3000名左右市(地、州、盟)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每年安排800名左右县委书记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参加培训,安排200名左右新任县委书记到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进行党性教育,安排贫困县党政正职到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参加专题培训;委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举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专题研究班,每年培训1000名左右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3)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培训。(4)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按照职责分工,对本系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培训。统战部门加强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
(二)机关公务员
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为重点,准确把握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类别特点和不同需求,加强机关公务员培训。
主要措施:(1)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安排3000名左右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干部参加专题研修,安排300名左右司局级干部、150名左右新任司局长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培训,安排中央和国家机关100名左右新任处长参加示范培训。(2)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对本单位司局级以下干部开展全员培训,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干部参加培训。(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部门单位负责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处级以下干部的培训,市(地、州、盟)直属部门单位负责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科级以下干部的培训。(4)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督促指导同级各部门各单位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抓好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加强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
(三)企业领导人员
着眼培养造就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国有企业家队伍,以强化忠诚意识、拓展世界眼光、提高战略思维、增强创新能力、锻造优秀品行为重点,加强企业领导人员教育培训,着力培养企业家精神,加快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培训体系。
主要措施:(1)研究出台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企业领导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2)中央组织部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中管金融企业、中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班子的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定期举办中管金融企业和中管企业党委(党组)书记专题研究班。(3)国务院国资委抓好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班子的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培训。(4)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国有资本监管部门和各国有企业根据职责分
工,抓好企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结合实际开展企业领导人员全员培训。(5)中央统战部组织全国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常委、执委中的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培训,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6)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要突出特色、打造品牌,进一步发挥在企业领导人员培训中的重要作用。中央企业的党校(企业大学)要加强办学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在企业自主培训中的作用。
(四)事业单位领导人员
着眼建设一支符合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突出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性、专业性、技术性特点,遵循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成长规律,以提高政治觉悟、管理能力、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为重点,分类开展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教育培训,探索建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教育培训体系,更好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益事业发展要求。
主要措施:(1)中央组织部会同地方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定期举办相关培训班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参加培训。(2)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每2年举办1次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主要负责人培训班,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其他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参加培训。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科学院等部门单位和地方各级高校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培训。(3)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开展全员培训,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领导人员参加培训。(4)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统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协调本地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5)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加强统筹,注重对事业单位其他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五)专业技术人员
围绕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突出政治引领,以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创新创造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以高精尖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主要对象,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主要措施:(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各行业各系统开展全员教育培训;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每年培训100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人才。组织开展新疆、西藏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2)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安排1300名左右高层次专家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负责各自联系的高级专家培训。(3)中央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选派700名左右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部分新闻和文化工作骨干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抓好本地区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新闻和文化工作骨干的培训。(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5)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业务需要,分类分层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六)年轻干部
着眼培养造就忠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符合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忠诚干净担当、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突出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思想道德教育、优良作风教育,加强年轻干部政治训练和实践锻炼。
主要措施:(1)中央组织部每年安排1000名以上优秀年轻干部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安排部分中西部地区年轻干部到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培训。
(2)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优秀年轻干部培养目标,坚持分类培训,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党性教育基地接受系统理论教育和严格党性教育。实施“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计划”。
(七)基层干部
着眼培养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高素质专业化基层干部队伍,以提高发展经济、改革创新、依法办事、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等能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干部特别是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培训。
主要措施:(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每年安排200名左右基层干部到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参加示范培训。(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组织部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参加培训。(3)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组织部按照职责抓好基层干部培训,确保全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每年分期分批将党支部书记轮训一遍,加强基层党务干部培训。(4)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负责本系统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对“一把手”的培训力度,实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重视抓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继续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贫困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帮扶计划”,加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教育培训,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东部地区做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公务员对口培训。加强和改进军地领导干部交叉培训和军队转业干部培训。
五、建强培训保障体系
(一)培训机构建设。立足功能定位,加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渠道主阵地建设,加强各级社会主义学院建设,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紧扣主责主业,深化教学科研管理改革,突出教师主导作用和学员主体地位,不断提高办学质
量。强化上级党校(行政学院)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加强教学督导、师资培养、质量评估,因地制宜推进市级党校(行政学校)对县级党校(行政学校)教学、师资等的统筹。深化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实施“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分类建设计划”。按照少而精、突出特色的要求,稳妥推进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优化整合。强化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规范管理。坚持从严从实,加强现场教学基地建设,出台党性教育基地规范化建设意见。完善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开展清单式管理试点。鼓励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交流协作,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共享。
(二)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名师培养吸收力度,把干部教育培训师资纳入各级人才政策支持范畴,努力造就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大家和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在学科领域有影响力的知名专家,定期评聘全国干部教育名师,给予支持和奖励。继续实施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每年培训2000名教学一线骨干教师,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5年内将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院教师培训一遍。建立健全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和实践锻炼制度,每年有计划安排专职教师参加学习培训、调查研究和挂职锻炼。加大对基层师资队伍建设支持力度,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省级党校(行政学院)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师资送教下基层,每年组织150名省市两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骨干教师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访学进修。建立健全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师资考核评价体系、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办法、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和改进兼职教师选聘和管理。出台领导干部上讲台实施意见,支持各级领导干部上讲台,鼓励退休干部返聘任教。推进优秀师资共享,建好用好各级师资库。
(三)课程教材建设。制定理论教学和党性教育大纲。重点开发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反映各领域理论和实践创新的精品课程。加强教材建设,开发一批适应干部履职需要和学习特点的培训教材和基础性知识读本,分批向党员干部
推荐学习书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开发各具特色、务实管用的培训课程和教材。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及时更新课程教材内容。5年内评审推介500门左右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50种左右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好教材。
(四)培训方式方法创新。根据培训内容要求和干部特点,改进方式方法,开展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方法运用的示范培训。推动国家级和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案例库建设。探索运用访谈教学、论坛教学、行动学习、翻转课堂等方法。鼓励和支持干部运用网络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各方面基础性知识学习。
(五)干部教育培训和互联网融合发展。统筹整合网络培训资源,建设兼容、开放、共享、规范的全国干部网络培训体系。加强网络培训标准建设,2020年前形成较为完备的干部网络培训标准体系,2022年前实现各类各级干部网络培训平台资源共建共享、数据互联互通。积极探索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的网络培训有效方式,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加强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及其分院建设,建设在线学习精品课程库,迭代开发移动学习平台。严把网络培训的政治关、质量关、纪律关。加快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智慧校园”建设。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国统一、分级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电子档案信息系统。
(六)学风建设。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知行合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讲政治贯穿教学、科研、管理全过程,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严格教师管理,严肃教师讲课、参加会议、接受采访、发表文章等纪律要求,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加强学员管理,严格执行并适时修订《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定期开展学风督查。
(七)经费管理。各级政府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工
作需要。加大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力度,地方各级党委可以使用留存的党费组织培训基层党员干部。中央财政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财政困难地方可以统筹使用自有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完善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八)理论研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深入把握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律。推动设立干部教育学二级学科。办好干部教育培训专业期刊,搭建研究交流平台,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六、健全培训制度体系
(一)完善需求调研制度。牢固树立按需培训理念,突出组织需求和岗位需求,把需求调研贯穿训前、训中、训后全过程。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与干部选拔、管理、监督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健全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与培训机构、干部所在单位之间的协调会商机制,精准把握培训需求,共同制定实施干部培训培养计划。
(二)健全组织调训制度。完善调训计划申报制度,加强统筹协调,严格审核把关,避免和防止多头调训、重复培训、长期不训等问题。严肃调训纪律,建立健全调训情况通报制度,完善点名调训和补训制度。对5年内没有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系统理论教育和严格党性教育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补训。探索“错峰”调训和分段式培训,缓解工学矛盾。
(三)健全教学组织管理制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推行培训项目负责制。建立健全培训机构集体备课、教学督导、评价反馈等制度。建立健全跟班管理制度。注重发挥学员党支部和班委会作用,强化学员自我管理。加强培训管理队伍建设,注重对跟班联络员、组织员(班主任)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培训管理者培训制度。
(四)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制度。全面考核评价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情况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2020年前制定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成效考核办法。运用互联网等手段,开展党的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履行岗位职责基本知识测试,探索对干部在职自学情况进行考核。加强干部选拔、培养、管理、使用工作的统筹,对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中长期主体班次强化跟班考察,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学员相互评价等方式,了解学员表现,为培养、考察、识别干部提供参考。完善培训情况登记、反馈、跟踪管理等制度。
(五)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完善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全面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质量、项目质量、课程质量评估。2020年前完成省市县三级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试点工作,2022年前对省市县三级党校(行政学院)评估一遍。完善项目质量评估制度,健全由项目委托单位、参训学员、培训机构等共同参与的评估机制。完善课程质量评估制度,健全由学员、教师(或者专家)、跟班管理人员、教学管理部门等多方参与的评估机制。
(六)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督查制度。重点围绕党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重大任务等贯彻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检查应当注意了解新提拔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
七、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建设整体部署和工作规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干部教育领导小组或者联席会议要定期研究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协调指导。
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履行主管职能,加强整体规划、制度建设、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各级干部教育领导小组或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本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或者实施意见,坚持分类分级,抓好贯彻落实。
中央组织部要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中期和5年总结评估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中央军委根据本规划精神制定实施意见。
狠抓县级党校分类建设,推动省委《实施方案》落实落地
6月15日至18日,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王正谱前往乐山、眉山、内江、资阳调研,强调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压紧压实地方党委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县级党校分类建设工作,推动市县党校高质量发展,为培养高素质干部队伍、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保障。
抓好县级党校分类建设,意义重大、势在必行。县级党校作为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升理论水平、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养的专责机构,必须高质量建设,体现“党校姓党”的鲜明导向。目前,从硬件到软件,县级党校的配备都远远跟不上新时代要求,急需加快建设、加快创新,以适应中央提出的“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要求。同时,县级党校分类建设,也有利于整合区域培训资源、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优化党校功能布局。
抓好县级党校分类建设,重在定位、突出特点。县级党校分类建设,其内在涵义就是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建设方案,完善功能布局,彰显优势特点。要根据我省2019年县级党校办学质量评估试点情况和现有办学实力定好位,按照省委《实施方案》采用独立办学或统筹办学类型推进。要依托红军长征、川陕苏区、将帅故里及两弹一星、三线建设、川藏公路、抗震救灾、绿色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传统文化、重大项目工程等优势资源,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探索“党校+基地”融合发展的特色办学之路,开发一批教学线路、精品课程和特色教材,实现开放办学、特色发展。要完善以办学效果为导向的办学质量评估体系,制定党校主体班次办班规范。
抓好县级党校分类建设,需要担当、狠抓落实。推动县级党校分类建设,党委是主体责任,党校是直接责任,干部是共建责任。要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职责等手段,强化担当作为,用好用活用足政策措施,按照省委《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分类分阶段扎实推进,才能达到预期目标。(广安区科协
彭晓雨)
党校分类建设经验交流发言材料
党校分类建设经验交流发言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我是××单位的××,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与各位分享我所在单位的党校分类建设经验。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推进,党校教育在党建工作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为了更好地发挥党校的作用,我们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经验,着力推进党校分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
首先,我们注重建立党校的目标导向。我们深入研究分析我们单位的党员队伍的特点、发展需求和工作实际,根据不同党员的职能岗位划分出不同的党校分类。我们设立了干部班、中层干部班、基层干部班、新党员班等不同类型的班级,使得党校的教学内容更加贴近不同类型党员的实际需求。
其次,我们注重提高党校的教学质量。我们认为党校的教学质量是分类建设的核心问题。为此,我们精心组织了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包括党校专职教师和来自单位内部和外部的专家教授。我们注重培养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研究能力,每年都会组织教师的培训和学术研讨,确保他们能够掌握最新的理论知识和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同时,我们还注重教学手段和教材的更新,尽量使得内容更加具体、生动,符合不同层次党员的学习需求。
第三,我们注重发挥党校的培训功能。我们充分利用党校这一平台,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除了定期的课堂教学,我们还组织党员到外部学习交流,例如参观学习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参加各类研讨会和学术活动等。这些培训活动不仅可以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还可以拓宽他们的视野,增强他们的专业素养。
第四,我们注重引导党员的实践创新。党校的分类建设不仅仅是理论教育,更重要的是要引导党员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到工作实践中,推动工作的创新发展。为此,我们定期组织实践活动,鼓励党员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实际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党员创新工作室,鼓励党员提出创新项目,并提供资源支持和政策扶持,推动党员的实践创新能力的提升。
通过以上的努力,我们单位的党校分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效。党员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学员满意度得到提升,党校的培训质量逐年稳步提高。与此同时,我们单位的党建工作也取得了一些突破性进展。
当然,党校的分类建设还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我们希望能够与各位同仁共同交流学习,互相借鉴经验,共同推动党校分类建设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最后,谢谢大家!
相关热词搜索: 党校分类建设计划 党校 计划 建设版权所有:德润文秘网 2014-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德润文秘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德润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蜀ICP备14015821号-1